交了辞职报告又不想走了,重新转岗,辞职可以失效吗

交了辞职报告又不想走了,重新转岗,辞职可以失效吗

员工在递交辞职报告之后,单位就应该在一个月内安排员工离职,如果员工和单位协商一致,可以撤销辞职,但是需要员工写一个书面撤销离职的申请,只要单位同意,那么原来的辞职单是可以作废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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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23
辞职行为一旦做出,在用人单位同意之前,劳动者可以变更或者撤回,但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做出同意的决定,劳动者就不能再反悔了。
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你受到欺诈、胁迫等,辞职申请一经送达公司,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公司已做出同意辞职的决定,就不能再反悔,辞职申请也无法收回了。
当然,若与公司重新协商,公司同意留用则另当别论。
劳动者应准确理解辞职行为的法律后果,谨慎行使辞职权,以避免权益丧失。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7-06
交了离职报告中途答应不走了现在又想走可以走吗还是需要重新写离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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