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军制的中央军事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南京临时政府由临时大总统统率军队,设陆军部、海军部分掌陆、海军行政,又设参谋本部掌军令。但南京临时政府只控制了南京附近及一些革命党人掌握的军队。北洋军阀政府由大总统统率全军,陆、海、参 3部职掌同前。一度设陆军训练总监,掌陆军教育训练。1919年设航空事务筹备处,1921年改称航空署,掌航空行政。1927年,奉系军阀控制北洋政权时,将陆、海、参部和航空署合并为军事部。北洋军阀政权从未完全控制过全国军队。1923年,孙中山在广州建立与北洋政府相对立的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设军政部。1925年,国民政府在广州建立,设军事委员会,辖参谋部、秘书厅、海军局、航空局、军需局、政治训练部等机构。北伐战争开始,又设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军事委员会内各机关(除秘书厅外)皆改隶总司令部。1928年,国民党政府撤销军事委员会,以政府主席兼任陆海空军总司令,并在行政院内设军政部掌军事行政(后该部海军署分出,为海军部;航空署分出,为航空委员会),而政府主席之下又设参谋本部和训练总监部。1932年,重设军事委员会,由其委员长统率全军,辖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等机关,并指导行政院属下的军政部、海军部。抗日战争中,以军事委员会为最高统率部,中央各军事机关皆归其统辖。1946年撤销军事委员会,成立国防部。该部隶属于行政院,内设 6厅12局,又设参谋总长,承最高统帅──总统意志指挥全军,下辖陆、海、空军及联合勤务等4个总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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