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武警部队执勤哨兵属于执勤个人自查。
1、武警部队哨兵职责有哪几条:武警部队哨兵职责共八条:了解执勤目标(巡逻区)有关情况和周围敌社情,熟悉哨位(巡逻区)的任务,执勤设施,警戒区域地形及友邻哨位。熟悉执勤方案和有关制度规定,牢记并正确使用口令。
2、熟悉有关证件及使用规定。按规定着装,携带武器警械及执勤用品。按时上哨,严密监视警戒区域内的情况。正确处理并及时报告执勤情况。正确使用武器警械。做好哨位登记,正确使用并维护管理哨位上的执勤设施和执勤用品。
3、第一百六十七条 卫兵队长通常由排长担任(人数少的卫兵队,可由班长担任),受团值班员领导(由营组织的卫兵队受营首长领导)。其职责:了解警卫目标的性质和特点,熟悉哨所位置和联络信号。经常检查卫兵队人员的值勤情况。接到卫兵报告或信号时,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处理。
4、听到警报或接到命令时,立即按照团值班员(营首长)的指示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