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申报缴纳期限

如题所述

契税申报缴纳期限有以下:
1、增值税、城建税等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
办理契税的流程:
1、办理房产信息查档证明;
2、准备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查档证明等资料;
3、资料准备好后可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填写诚信保证书;
4、征税部门受理后会录入相关资料,并打印一份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里面有纳税的基本信息,仔细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5、拿盖章后的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到收款柜台缴纳契税即可。
综上所述,契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同时,缴纳房产契税有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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