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如题所述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此意见。

一、明确职能定位。学生会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服务同学的主要领域是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 。凡在学的中国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学生会会员。学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牢记服务同学宗旨。

二、改革运行机制。学生会一般由“主席团十工作部门”构成。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再设有主席、副主席,开始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工作部门分设学术部、外联部、体育部、文艺部、办公室、实践部、宣传部等约7个部门分门别类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各司其职。

三、坚持精简原则。学生会的组成不应重叠与复杂,校级学生会成员一般为40人左右。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部分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人员,但原则上不超过60人。学院(系)学生会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若重大事项活动缺少人手,可招募短期志愿者。


四、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评议会商讨是否续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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