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辱骂他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打电话辱骂他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打电话辱骂他人算犯法。
首先要看是偶尔的或者经常的,若经常这样,应该录音取证。虽构不犯罪,但可报警。公安部门或对他教育的。电话里辱骂他人,没有在众人面前损害其声誉,如果骚扰不断,严重损害他人的名誉权,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报警,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情节轻微,偶尔行之,一般不予犯罪论处 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但如果情节严重,多次辱骂等行为的。涉嫌触犯情节严重的法定行为之一有 “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等等。” 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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