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莞市东坑镇一个电子厂上班现在有事要辞急工但是主管不批准我也没有签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就算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在工厂上班,就认定为雇佣关系,也就是产生了用工。所以工厂不订立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您必须保存好工资条、请假单、放行条、厂牌(工作证)等证据。

像这种情况,你可以找主管的上一级部门,再不受理,可再找更上一级的,不受理就直接找老总,有条件的找工会;实在不行,就看您自已的意见了,可以考虑找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如果打算不在那家工厂上班的话),这样可以一次将工资一同结了。

如果劳动部门也无法做到,或不想做,直接保存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告工厂的同时,将劳动行政部门也一同告他个行政不作为。

如果自己没时间或不懂法律程序,可找司法局的法律援助处(中心)寻求免费法律帮助。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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