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高手:.本人是宝安73区2栋A座502的租户,前几个月用水情况如下:5月9立方米(4月23到5月23),6月22立方米,7月6立方米,8月9立方米,9月4立方米,10月3立方米,11月40立方米,12月528立方米(11月23到12月23)(以上为单上显示,实际抄表时间应该是每月的19号左右.本人老婆在家带小孩,24小时家里有人,绝对排除漏水的可能).12月突然涨了几十倍,水费两千多,对于一个打工者来说不异于晴天霹雳.发现这个情况后,12月21号左右换了水表,到今天(1月13日)晚上的用水量是31.5立方米.旧表拿去经主管部门检测说快了6.2%,自来水公司根据这给减免了528*4%=21.12立方米,催缴12月水费507立方米计2275.65元.现水表度数3167立方米,就以现检测的也应该减免3167*6.2%=196.354立方米.因为都是这个表用的水,是不是应该这样算?请问:影响水表检测的有哪些客观因素?我用的水表有9年了,管道里全是沉淀的碳酸钙,有效直径小了很多,是否影响检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