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强制险,是不是太坑了?五座小轿车强制险1200多块钱。事故赔付的时候才赔十几万,太坑了。

如题所述

强制险全称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为机动者事故中的第三者利益而设的。你朋友的事故是机动者司机和乘车人,无法取得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第三者商业险也是为事故的第三者而设的。至于你朋友事故是否能得到保险赔偿要看是否投了其他相关保险,如投,则是可得到相应的保险赔偿的。
汽车强制险和第三商业险不冲突,两者直接是相互的,通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求赔偿时,先是由交强险在其赔偿限额内赔偿,然后才由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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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4
我觉得不算坑,因为这就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就是防止开车的人在路上发生事故之后,没有办法进行理赔,导致受害人家庭受到重创
第2个回答  2021-11-15
你是不是在4S店购买的啊,不可能1200元的,汽车交强险都统一是950元每年的,你直接去保险营业厅购买就可以了,不要去什么代办点这些的,让别人赚回扣了。交强险赔偿标准是物品损坏两千元,住院医疗费一万八元,伤残或者死亡十八万元。
第3个回答  2021-11-14
汽车的强制险一次交1200多块,发生事故佩服的是十几万,这是很正常的,也是根据国家的规定来执行的,所以不能够算太坑你的
第4个回答  2021-11-14
汽车的强制险一般是950元呀,所以如果你买了1200元的话,那么这个肯定是买贵了的。一般交强险的话这个赔付的额度是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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