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电子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受到《民法典》和《电子签名法》的法律认可。
首先,《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其中,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另外,《电子签名法》于2004年8月28日正式颁布,并于2005年4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其中,《电子签名法》第14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字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
然而,不是所有的电子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考量:
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的区别,在于是使用传统印章或者手写签名签署,还是使用电子形式签署,其能否产生法律效力,主要看它是否符合《电子签名法》与《民法典》的要求,即电子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
一方面,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一样,合同的生效要件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一般成立即生效。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另外,《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GB/T36298-2018)也规定: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是指缔约各方在互联网上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采用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形成的数据电文。
由此可见,签一份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需要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以及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
实现可靠的电子签名(来源:e签宝)
另一方面,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即真实身份、真实意愿、签名未改、原文未改。
也就是要确保签名人的身份真实准确,有明确的签署意愿表达,签署的文件原文和签名数据本身不能被篡改。满足以上四点要求的,就是可靠的电子签名。
电子签章继政策红利后,迎来发展元年,各类“线上办公、线上政务、线上教育、线上销售”已成常态,作为“线上”化核心环节的电子签章,正在从政府机关、国企单位向地产、互联网教育、医疗、金融、高校等各个行业普及应用。
电子签章的法律有效性也成为组织迫切想要了解的核心问题。下面,将从基本法律、政策、普及应用情况以及法院判例等多个方面,帮助大家全方位解读电子签章法律有效性:
一、电子签章的法律及政策依据
在国家的积极推广下,地方政府、各级国家机关纷纷响应号召,出台政策、部署实施、号召应用,为电子签章普及注入了有效的政策动力。
01
法律层面
1999年至今,国家逐步完善电子签章应用领域法律文件,《电子签名法》、《密码法》的相继出台,为电子签章普及应用奠定法律基础。
02
法规及政策层面
1)各级国家机关
公安部、工信部、司法部、教育部、住建部、最高法院、发改委、银监会、证监会、税务局、人社局、教育部、统计局、海事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0多个国家机关纷纷出台政策推广应用电子签章。
(信息整理自官方公布内容)
2)各级地方政府
北京、上海、广州、浙江、江苏、江西、安徽、山东、重庆、福建等多地政府纷纷制定电子签章应用政策,将电子签章落实到具体政务中去。
(信息整理自官方公布内容)
3)各类新闻事件
2017年至今,电子签章多次在各类大型会议现场被国家机关点名推广。
(信息整理自网络公布内容)
03
电子签章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年修订)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可靠的电子签名需符合的条件:
①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②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③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④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结合上述规定,合法有效的电子签署行为应该符合“真实身份、真实意愿、防篡改”要求。
除此以外,各地政府出台的有关电子印章的规定中对电子印章本身的规范性做了进一步要求,主要包括电子公章图形化特征需与实物印章保持一致,电子职务章及电子私章印需与真实姓名完全一致。
二、电子签章的申请和使用
01
电子签章申请条件
在电子签章申请和使用过程中,除非按照地区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申请要求,在政府指定机构(如北京、江苏地区)或网络申请通道(如上海地区)申请外,各大组织可以通过可靠的电子签章平台申请电子印章、电子签名。
结合当前司法实践案例,建议最好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因为,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具有认证能力,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在审判过程中对文件真实性的判断具有积极作用。
但是,在认证时,申请人还应该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资质进行核实。据工信部公示信息,目前全国共有48家具备电子认证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各大组织可以通过任意一家完成“身份认证”。
目前,契约锁已经联合多家CA 数字认证中心,为企业及个人用户提供实名认证服务,通过颁发不可篡改的数字证书确保网上签署身份合法、有效,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1)个人实名认证
对于个人用户身份的审核,支持支付宝快捷认证、身份三要素、人脸识别、银行卡认证、人工审核等几种快捷的认证方式。
2)企业实名认证
企业认证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适合有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个体户的“在线签署认证授权书”认证,操作简单、无需对公打款;如果是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不便在线签署的组织可以采用“线下盖章授权+对公打款”的验证方式。
02
电子签章使用范围
1)政务办公 一网通办
随着互联网和无纸化的发展,各地政府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以及“一网通办”建设,全面提升办公、办事规范和便利化水平。
例如2019年,上海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就正式引入电子签章应用,实现企业、市民在网上办事中对于电子文档可信签署的业务需求。
所以,在政务办公上的深入应用,为推行电子签章提供了便利。随着各地政府的全面响应推广,电子签章将成为各级政府实现网上办事的重要工具。
2)企业应用
2019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电子签名法》修正案草案:“允许在办理土地、房屋等转移登记时使用电子文书。”进一步放宽了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使用范围。
目前,除了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不适用以外,其余业务普遍适用电子签章。
随着国家各级政府的积极推广应用,电子签章已经逐渐从政府机关向地产、金融、医疗、教育、汽车、生产制造、批发、食品、高校、互联网机构等各个行业全面覆盖。
(图片整理自客户服务案例)
03
电子签章风险防控
基于以上应用情况分析,各类组织在使用电子签章时:必须确定该业务类型是否属于不得使用电子签章的情形。
如果确定属于可以使用电子签章的范围,还应该与相对签署方协商是否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提示:建议交易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可以使用电子签章。
因为,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律、政策未明确约定不得使用的情景下,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不与相对方提前取得明确约定可能因为对方拒绝使用而影响签署进度。
三、法院判例分析
所以,在审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情况下,经可靠电子签章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是可以得到司法机关认可的。纠纷中,有效的电子合同可以作为双方业务往来的重要司法证据,不得抵赖。
小结:
综上所述,当前无论从政策环境还是法院认可度来看,电子签章都已经具备了普及趋势,但是,合法、正确的申请是安全使用电子签章的前提。
未来,在为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一体化电子签署服务的过程中,将持续做好严谨、规范的身份认证,确保签署过程有效;同时,在纠纷中,随时为客户提供即时出证服务,全方位保障签署安全,确保每次签署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