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理国税注销营业执照

求救,个体工商户由于逾期两个多月未及时办理国税,今天去办理,国税局要罚款2000-10000,不想交这个罚款,想着可不以把营业执照先注销了然后重新办个新的营业执照,再在一个月内按程序去办理税务登记,这样可以吗
因为以前曾经在没有注销国税的时候先注销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比较简单,但是这次牵涉到再次办理,跟税管员已经认识了,担心下次再办定税比较麻烦的事,难道要潜规则?

只有重新办理国税后再注销营业执照,不过到税务办理登记手续可能要罚款的。
问题补充:请问罚款数额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
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
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0-13
现在国地税银行工商已经联网,虽然还有问题存在,你要是不想以后买卖做大或做大单业务被挂住 最好正常解决

征管法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13
你所说的肯定不是正式税管员(有可能是税务机关聘请的临时协税员),不然不可能罚款2000-10000元,因为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个人罚款50元以上,不能当场处罚,大额罚款必须走陈辩和听证程序.
第3个回答  2010-10-13
不可能罚那么多的,你好好沟通下
第4个回答  2010-10-13
跟国税 讲讲价啦,这些东西可以讲价的。我有个客户逾期了就罚了200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