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聘用制人员是正式编制吗

如题所述

聘用制是正式工,聘用合同制正式员工是指与事业单位以合同的方式确立了人事关系的员工。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服务年限也由合同约定。
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简单点来说就是事业单位招收合同聘用制的员工。享受和事业编制的人员一样的福利待遇,但不是事业编制。试用一年合格正式聘用的意思是说试用期满合格者要签订正式的劳动聘用合同,到期可续签,档案挂在人才中心而不是人事局。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员聘用制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推行。实行了事业单位改制的地方是全员聘用制 ,没实行改制的地方分干部编制和工人编制,工人转干时是聘用制,其他事国家正式干部。
不过不参与改制的也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正式干部和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国家正式干部。所谓聘用干部一般指事业单位里的中层干部,现在都是聘用制。因此只要单位没改制且是在编人员,那么就属于国家正式干部。
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两种情况:
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
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
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尽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为长期一样的工作,往往连属于企业编制的人员自己都会忽略了其身份。
法律依据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办发〔2002〕35号)
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人员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也要参照本意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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