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间19:00左右,成都高新西区富士康产业园A5栋大楼内发生超光粉尘爆炸事故。爆炸导致2人死亡,16人受伤。大楼2、3、4层均受到严重影响,墙体震裂。爆炸所涉及的建筑为iPad 2系列生产线。
此次爆炸属于超光粉尘爆炸。这是一种在爆炸极限范围内,粉尘遇热源后,火焰迅速在混合粉尘空间传播,化学反应极快,释放大量热能,形成极高温度和巨大压力的现象,具有极强的破坏力。
事故发生的工厂是鸿富锦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属于富士康集团数字产品事业群。2009年10月16日,富士康集团在成都产业基地的总投资协议成功签约,总投资额为21亿美元,首期投资额为2.99亿美元,注册资本金为1亿美元。工厂主要生产便携式电脑。
首期项目完成后,预计工厂年生产能力可达600万台,年销售收入达到183.6亿元。工厂于2010年10月22日正式投产。
这起超光粉尘爆炸事故不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引发了对安全生产和工厂安全管理的深刻反思。工厂需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