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农合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如题所述

包括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及费用结算、准备报销材料、提交报销申请和领取报销款等步骤。
一、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农民在异地就医前,需先向参保地的新农合管理机构进行备案,说明就医原因、目的地、预计就医时间等信息。备案成功后,农民可凭备案证明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
二、就医及费用结算
参保农民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时,应主动出示新农合证件和备案证明,按当地规定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医疗机构会出具医疗费用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
三、准备报销材料
参保农民需准备以下报销材料: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新农合证件、备案证明、身份证等。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交报销申请
参保农民将准备好的报销材料提交至参保地的新农合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费用核算。
五、领取报销款
审核通过后,参保农民可按照管理机构的要求领取报销款。报销款一般会直接打入农民指定的银行账户。
综上所述:
河南省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包括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及费用结算、准备报销材料、提交报销申请和领取报销款等步骤。参保农民在异地就医后,应尽快按照流程进行费用报销,以确保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
参合农民在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乡镇卫生院办理新农合补偿手续。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
外出务工、探亲等参合农民在异地突发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在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办理新农合补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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