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玉泉区取得了哪些成效?

如题所述

一、“三个保障”
1. 组织保障。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玉泉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下设侦查打击组、纪检监察组、基层建设组、大案要案组、宣传工作组、协调督导组六个专项工作组,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区纪委监委、区组织部以及公检法司等部门和一镇八办以及各行政村、社区也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形成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无死角、全覆盖的责任网络,为玉泉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 经费人员保障。为全面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进行,玉泉区政府为公安分局拨付办案经费65万元,并将今后两年的办案经费列入预算,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在此基础上,玉泉区政法委作为区扫黑办常设地,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抽调多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扫黑除恶日常联络、调度、信息报送、督查通报等工作。公安分局抽调近百名精干警力专职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玉泉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积极走进辖区社区、农村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案件线索进行摸排。
3.制度保障。工作中,玉泉区委、区政府不断健全完善各工作项制度,先后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扫黑除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扫黑除恶工作督查通报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案筛查“保护伞”工作制度》、《联合侦办调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工作制度》等,初步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式的扫黑除恶制度网络,使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在推动工作的同时,畅通和强化了部门间的信息通道和部门联动。

二、“三个到位”
1.宣传动员到位。针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特殊性,玉泉区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通过送学下乡、文化辅导、入户宣传、张贴通告以及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帮助广大群众补齐“精神短板”,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先后在辖区各社区、商场、医院、景区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摆放展板、悬挂道旗、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运用LED显示屏、监控杆显示屏、微信、农村大喇叭等多种载体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1000多人次,警车300多台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余万份,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 “扫黑除恶”的舆论氛围。
2.摸排线索到位。一是在群众来信来访中获取案件线索基础上,对以往案件进行再次梳理,从中查找案件线索。截至目前,共接到线索100余条,二是组建9个督查工作小组,采取明察暗访、进村入户、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反馈意见等方式,先后对小黑河镇、8个街道督查走访工作,出动干部200多人次,走访群众数千人,通过明察暗访发现一些案情线索。此外,玉泉区纪委监委通过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受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玉泉区委组织部将涉嫌贿选的案件移交扫黑办查处。住建、农牧、交通、安监、土地、食药、经信、工商、旅游、教育、金融等部门也在本行业、本系统专门开展了宣传活动,积极摸排涉黑涉恶问题。
3.联动配合到位。工作中,玉泉区政法委建立了案件会商协调机制,经常性组织各政法机关统一思想,推进案件办理。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摸排,将扫黑除恶打击重点延伸至“十五类”,并结合各类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排查行动,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侦查机关。区检察院建立快捕快诉机制,实现涉黑涉恶案件从重从快有力打击。对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安排,快捕快诉。区法院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将专项斗争行动目标落到实处。目前,玉泉区初步形成了公检法等部门快侦、快捕、快诉、快判的联动互商机制,巩固提高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果转化率。

三、“两个强化”
1.强化协调推进。玉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召开玉泉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5次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2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10余次扫黑除恶工作专项调度会协调会,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有力推动了玉泉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强化监督考核。玉泉区委、区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了部门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树立了旗帜鲜明的工作导向。玉泉区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坚持“一案三查”和深挖彻查“保护伞”,对涉黑涉恶和履职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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