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放柜子违法吗?

如题所述

地下车位放柜子不违法。
具有个人产权的地下车位放柜子合法,否则属于违法。放置储物柜时,不应对其他业主造成影响或损害。法律规定,车位面积分摊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车位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的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
但属于违规的,物业是有权对公共部分进行整改的。
如何确定地下车库产权的归属:
地下车库的归属是属于所有权者。至于谁是所有权人,那就得看购房合同的约定了。有些销售方为了吸引购买者,以购房送车位的形式销售。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是属于房地产开发商了,当然作为业主是可以把它买下了,并且会得到相关的不动产证明的证件。如果没有购买,一般都是由物业管理的人负责收费,以出租的形式暂时处理这些车位。如果是以租赁的方式的话,那么业主是没有所谓的优先权的。那就是得讲究先到先得了。而这些车位也不可能归于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__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其实这个问题很早就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了,随着现在车辆越来越多了,所以就有了不少争议。可以说,现在是故弹老调了。正如前面所说,车库的归属一般都是得看购房者和开发商所订立的合同的。如果有约定,那就得按照约定处理。开发商没有办理车库归属手续的,可以先找其协商处理,实在不行就可以持购房合同找法院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开发商明确提出车库是要买卖的,那么车库的所有者就属于开发商了。至于开发商是以出卖的方式进行还是半卖半租,那就得看小区的具体情形了。当然,作为业主是有优先权购买这些车库的,所以如果小区侵犯了业主这一权利。业主是可以要求其赔偿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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