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育儿假几天

如题所述

上海育儿假双方各有五天。
虽然上海市计生条例2021年11月25日才颁布,但据国家卫健委确认“三孩”生育政策在2021年5月31日已正式实施。因此,只要在2021年5月31日之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可以“补休”延长的生育假三十天;延长的生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该与该员工原产假期间待遇相同,相关生育保险待遇由医保部门自动按原申领银行账户予以补发,无需个人重复申请。
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天数。每年的育儿假从其子女出生之日起计算。
最后育儿假一般应当在每个周期年内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育儿假应理解为国家设定的给予劳动者或职工的法定权利,并可参照已有的年休假的方式予以管理执行,但用人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应限制员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自主使用育儿假,不过育儿假仍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请休假的规章制度予以申请审批;育儿假应理解为带薪休假,即休假期间应理解为正常出勤,并享受正常出勤的各项福利与待遇,不应该人为限制或变相调减员工的工资待遇,例如只核发基本工资或核发平常工资*XX%,否则有违国家针对育儿假的立法本意。
法律依据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
第三条 (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3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累计计算天数。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每年的育儿假从其子女出生之日起计算。育儿假一般应当在每个周期年内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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