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出租房子了怎么强行收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不得强行收回租房,租赁期内,房主一般无权解除合同收回住房,即使是租赁期满,或租赁期内房主依法具有收回住房的理由,也不得自行采取强制措施收回住房。收回住房应事先通知承租人,并给予必要的觅屋迁让时间。承租人在得到通知后,须积极寻找房源,及时搬迁。双方当事人若不能就收回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出租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诉讼程序解决。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达6个月以上的。(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