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期间于公司与同事打架受伤,老板应付那些责任

罪犯已经潜逃,现在找不到。老板说这是他们的个人恩怨,与自己没关系,自己没有责任。

老板根据具体过错承担具体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工伤,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是个人恩怨,老板没有任何责任。

我们生活在比较之中,有黑暗才有光明,有恨才有爱,有坏才有好,有他人和他人所做的事我们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在做什么。一切都在比较中才能存在,没有丑便没有美,没有失去便没有得到。

我们只需要一个我真爱的人和真爱我的人,在一起,我们的人生便圆满了。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不是名利,不是富足的生活,而是得到真爱。有一个人爱上你的所有,你的苦难与欢愉,眼泪和微笑,每一寸肌肤,身上每一处洁净或肮脏的部分。

真爱是最伟大的财富,也是唯一货真价实的财富。如果在你活了一回,未曾拥有过一个人对你的真爱,这是多么遗憾的人生啊!

生活中的定律是为实践和事实所证明,反映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论断。定律是一种理论模型,它用以描述特定情况、特定尺度下的现实世界,在其它尺度下可能会失效或者不准确。

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以描述宇宙当中的所有情况,也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能完全正确。人生同样有其客观规律可循。

一、生活定律 痛苦定律:死无疑是痛苦的,然而还有比死更痛苦的东西,那就是等死。

幸福定律:如果你不再总是想着自己是否幸福时,你就获得幸福了。

错误定律:人人都会有过失,但是,只有重复这些过失时,你才犯了错误。

沉默定律:在辩论时,沉默是一种最难驳倒的观点。

动力定律:动力往往只是起源于两种原因:希望,或者绝望。

受辱定律:受辱时的唯一办法是忽视它,不能忽视它时就藐视它;如果连藐视它也不能,那么你就只能受辱了。

愚蠢定律:愚蠢大多是在手脚或舌头运转得比大脑还快的时候产生的。

化妆定律:在修饰打扮上花费的时间有多少,你就需要掩饰的缺点也就有多少。

省时定律:要想学会最节省时间的办法,首先就需要学会说"不"。

地位定律:有人站在山顶上,有人站在山脚下,虽然所处的地位不同,但在两者的眼中所看到的对方,却是同样大小的。

失败定律:失败并不以为着浪费时间与生命,却往往意味着你又有理由去拥有新的时间与生命了。

谈话定律:最使人厌烦的谈话有两种:从来不停下来想想;或者,从来也不想停下来。

误解定律:被某个人误解,麻烦并不大;被许多人误解,那麻烦就大了。

结局定律:有一个可怕的结局,也比不上没有任何结局可怕。

二、工作定律

安全定律:最安全的单位几十年没有得过安全奖(最安全证明你们安全没有做工作)

需要定律:同样两个相同的单位,同样的办公费。多少年以后,发生了变化(证明你们单位办公不需要那么多的钱)出来反对,这种成功的概论会归结为零。

评比定律:领导认为谁好,谁就好。(只要领导看你不顺眼,再辛辛苦苦地工作也是白费力气。)

一票否决定律:在一个单位,比如升工资,比如提拔任用,一个人提出来,往往成功的概率最大,而另一个人站

接受教育定律:每个单位都有吊儿郎当不好好干工作的人。但领导往往在批评这些人的时候,这些人恰恰不在场,于是,便出现了遵纪守法的人,经常接受教育的尴尬局面。

哭闹定律;那个部门没有几个因为经常的哭闹而得到了实惠,他有什么理由不经常哭闹下去。(此定理也适用那些经常在领导面前叫苦叫累的部门)

能者多劳定律:在同一科室里,有的人虽然在其岗,但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那他的工作只能由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去代劳。

不平衡定律:年年当先进的部门或个人,一年没有当先进便想不通;从未当先进的部门或个人,当上先进后便想不到。

少劳多得定律:一般的单位,都分为合同工、(过去称为正式工)协议工、临时工等等。拿钱越少的工作量越大,而且越容易被解雇;拿钱越多的越没有多少事情可干,而且最不容易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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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7
一、工人打架老板有责任吗

工人打架属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除非是公司指使工人进行打架,那么公司需要支付和赔偿工人的受伤的费用。

二、对打架斗殴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

3 、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4 、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5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本罪的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员工之间的打架斗殴除非是公司直接进行指使双方公司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外,其他的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打架斗殴是员工之间自己所进行的行为,所以由自己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公司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严重需要交予派出所进行处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老板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应结合下列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如当事人双方是因工作上的事情发生打架,打伤他人的行为人与伤者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那么伤者便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07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遭受的伤害。员工因为与同事口角打架当然不属于工伤。如果企业要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看有没有合法的依据。如果该员工违反了企业中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规定,并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当然没问题。

员工工作期间被另一个员工殴打,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员工是因个人纠纷而发生殴打的,则应该由双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单位原则上没有法律责任。

2、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被殴打的,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工伤,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关键,在于员工是否产生工伤。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不一定全是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打架受伤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

因此,公司是否要承担员工的工伤医疗费,关键在于双方打架的原因,是否与被害人的本职工作有关系。每个员工在单位上班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如果打架的原因和被害人的工作内容无关,则打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因双方平时的个人恩怨,或者因其他原因的私人报复而引起的打架致伤残等,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4个回答  2009-09-24
打架是刑事案,应该交由警方处理,不能一句个人恩怨就了事。如果老板不处理,你应该找个证人上公安报案,同时指责老板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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