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护师报名条件如下: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
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师工作满2年;
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扩展资料: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具备硕士学位经护士执业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