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分析报告怎么写

如题所述

安全隐患调研报告1
随着木业加工业的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我县的加工企业也不断增多。由于一般木材加工厂的厂房耐火性能较低,加工的原料都是可燃物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锯末、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烧,同时多数企业常采用人工干燥法(烤房)进行干燥,使用明火多,用电量大,有的工序还需使用易燃易爆液体做胶料。因此,木材加工企业事故隐患较多,火灾危险性极大,认真分析木材加工企业消防隐患,进而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对确保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具有较大的作用。
一、我县木材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持证经营的木材加工企业有40家,近年来,各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职责,木材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都控制在规定的数值内,但安全生产的形式依然严峻。20XX年7月28日,XX县工业集中区细木工板厂因生产场地电力线路老化,发生短路,造成粉尘燃烧起火,导致加工场地内的木材发生大火,火烧面积近千平方米,烧毁木材800立方米;20XX年3月28日夜,XX木业有限公司加工厂房发生火灾,大火烧毁2间厂房,机器设备3台和1000多立方的木材半成品,直接经济损失近100万元;另据统计:我县自20XX年至20XX年,木材加工企业已发生火灾10起,锅炉爆炸1起,死亡2人,直接财产损失800多万元。连续多起木材加工企业火灾的发生,已经为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敲响警钟,消除木材加工企业的火灾隐患刻不容缓。
二、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管审批的各职能部门缺乏相互制约机制。长期以来,在木材加工企业审批过程中,各主管部门之间没有完全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机制。造成许多木材企业在建厂之期漏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生产,厂房、仓库、消防设施都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个别单位未经联席会审,擅自批准企业扩建或新建木材加工厂,造成先天性隐患突出。
(二)木材加工企业多是简易建筑,耐火等极低。从事木材加工厂的生产车间和库房有的是租用居民住宅,有的则是用木板石棉瓦(油毛毡)搭建,绝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都是耐火等级低的简易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必将助长火势的迅速蔓延扩大,给防火、灭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规划不合理,违章用电、用火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受到土地的限制,大部份木材加工厂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布局随意性较大,厂内的生产区滚汪、木材堆场、库房、生活区等混为一体。电气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厂内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老化、穿越可燃物的线路不穿管保护,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自备发电机、柴油机加工,在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原料和成品等现象普遍存在。
(四)消防基础设施和灭火器材匮乏。木材加工企业大多数设在郊区和离县城较远的地段,公共消防给水管网没有延伸到该地段,即使延伸到了的也因水压不足而无法使用消防栓灭火,而多数加工厂房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有的缺乏保养失效。
(五)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大部分木材加工厂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操作规程,一些企业虽有一些简单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但只能做到制度上墙,口头落实。对管理部门日常检查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不能及时改正,只做表面文章。
(六)自防自救能力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有待提高。木材加工企业只注重生产经营,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大部分企业主及员工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对木屑废料不及时清扫,对机械设备和消防器材不及时保养检查等现象突出,不能正确使用现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一旦发生火灾,不知道该怎样进行火灾的扑救、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三、整治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各相关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各项审核工作,从源头上堵住火灾隐患。在木材加工厂建厂之初严格各项审核制度,特别是建筑防火审核和验收,是避免火灾隐患的重要手段。当地的安监、住建、国土、工商、林业、消防、电力等各相关部门应相互联系、联动管理、严把建审关。企业主应将建筑施工图和厂区的规划图送消防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对没有消防部门审核意见书的单位,建设部门不发给施工许可证;对消防验收不合格和未经消防审核的加工企业,林业、工商等不给办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对非法进行加工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
(二)加强消防组织建设,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大多数木材加工厂远离消防队,许多地方供水管网覆盖不到位、交通、通讯不便,因此必须着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首先建立防火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做到有专门组织、专人抓企业防火安全工作。对企业的消防设施器材专人管理、维修,对消防安全作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对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其次要建立规章制度,层层制定责任制。责任到位、齐抓共管、把消防安全工作融入到企业管理当中去。
(三)加大消防的执法监督力度,适时开展治理,规范木材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执法监督是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基本手段。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要督促其当场改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边生产边改正,对一些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停业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按《安全生产法》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对停业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对其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总之,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要靠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公安消防和行业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做到重点人员培训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到位,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从而使企业的消防安全行为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为我县木材加工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安全隐患调研报告2
护理纠纷可发生于护理活动的任何时候,急诊科所发生的'纠纷大多数与护理过失无关,由于种种因素却未能被有效避免。急诊科现有护理人员12人,护龄不满三年的7人。每天接待输液患者100人次左右,平均抢救重症患者3人以上。通过探索总结出以下几点防范措施与对策:
一、常见护理纠纷及安全隐患
1、输液室、注射室常见的隐患有:
查对制度方面:治疗前、中、后查对未全部贯穿于工作中,普遍能做到操作前查,中、后查对未完全落实,埋下了安全隐患;个别输液瓶上出现双姓名,多发生于接液体后未仔细查对,将已经退回药房的他人的药液被再次发出,以现有处方写上姓名,却粗心大意未划去原有姓名;
护患沟通方面:治疗护理中不懂得关心人,“不会说话”,进行操作时,没有给予充分解释取得病人的理解和配合,就勉强地进行,或个别护士缺乏耐心解释或解释不当,原本合理的事也让患者产生疑惑;
操作技术方面:个别年轻护士操作技术欠熟练,容易引起病人不满,也可能影响病人对整个科室护理水平的总体评价,病人一旦出现其它不如意的事情,一次静脉穿刺不成功也会成为导致护患关系紧张的“导火索”。
2、急诊抢救工作中常见的纠纷隐患有:
病人进入急救室后因分诊可能产生纠纷:医护人员在集中精力抢救一个危重病人时怠慢了其它急诊病人;复合外伤或复杂病情一时难以确认,使收留科室难以很快确定时,病人或家属会情绪急躁地认为在拖延时间,或由于病人、家属主诉病情不准确造成预检分诊不准确而看错科室,当换科室重新诊治时,引发不满而发生纠纷;
病人家属对急救结果不满意时可能产生纠纷:对突发外伤及疾病造成的危重患者虽经尽力抢救而死亡,由于家属无法接受突发的冷酷现实,拒绝撤离抢救而引发纠纷;由于医护人员整日工作处于紧张、忙碌状态,当患者或家属有疑问不能得到及时的满意答复时,认为医护人员麻木、冷漠而引发纠纷;
病人或其家属因抢救记录不完整可能产生纠纷:有时因医生所开医嘱或写记录时,暂时遗漏了抢救过程中执行过医嘱或抢救程序;或护士在紧急抢救患者过程中,执行了医生的口头医嘱;或忙碌中执行了医嘱,但过后处理医嘱时遗漏签字;或抢救记录书写不完善,患者或家属误认为漏了治疗或延误治疗,而引发纠纷等等。
二、预防护理纠纷及安全隐患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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