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清朝时期,选秀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

如题所述

说起古代皇帝,人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后宫佳丽三千人。其实在清朝,并不是长得美,就可以进入皇宫的,需要选秀通过面试才有机会成为皇上的女人,那么清朝的选秀制度是怎样的,美貌是否是入选后宫的主要标准?

秀女有八旗和内务府包衣三旗之分,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可备皇后妃嫔挑选,或者赐婚近支,即三代以内,血缘关系比较密切的宗室;而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

尽管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称为秀女,但二者的政治地位不同,挑选的方法和她们在宫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内务府包衣三旗则多是清皇室的奴隶,只有少数最终被逐渐封为妃嫔,挑选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实皇帝的后宫,也为了给亲王、郡王和他们的儿子指婚。当然,皇帝拥有优先选择权,挑剩的才轮到亲王、郡王他们。

而秀女们要走进紫禁城高高的宫墙,就不那么简单了,必须经过一道道的面试。首先要严格审查旗属和年龄。不在旗的女子是没有资格参加选秀的,在旗的想逃避选秀,也是自讨苦吃。

顺治朝规定:凡满、蒙、汉军八旗官员、另户军士,家中年满14岁至16岁健康的女子,都必须参加三年一度的备选秀女,17岁以上的女子不能参加;到清末光绪年间,最小的是11岁,大的可达20岁;乾隆五年进一步规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规定的年限之内,因种种原因没有参加选秀的,下届仍要参加选秀,没有经过选秀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20多岁,也不准私自聘嫁。如有违例,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长官,该旗都统要进行审查予以惩治。不禁让人联想到红颜祸水一词。

然而就在这一规定发布的第二年,闽浙总督德沛上了一道奏折,请求乾隆皇帝允许他年过17岁的儿子与两广总督马尔泰的女儿完婚,然而马尔泰的女儿还未参加过选秀,于是乾隆皇帝龙颜大怒,最后乾隆皇帝规定,所有未经阅看的秀女断不可私先结亲。乾隆20年再次补充规定,未经选秀的女子不能私自与宗室王公大臣们接亲。

每到准备挑选秀女的时候,先由户部奏报皇帝,奉旨批准后,由八旗的各级基层长官逐层将适龄女子花名册呈报上来,到八旗都统衙门汇总,最后由户部上报皇帝,皇帝决定选秀日期,因有病、残疾、相貌丑陋,确实不能入选者,也必须经过逐层具报说明理由,皇帝同意后才能免去应选的义务。

各旗选送的秀女,要用马车提前送到京城,然而马车的顺序也是有讲究的,最前面是宫中后妃的亲戚,其次是以前选中要复选的女子,最后才是本次新选送的秀女。清朝明确规定:八旗秀女阅看时必须着旗装,选秀通常是五六人一排,供皇帝或太后阅选。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这叫做留牌子,没有选中的就撂牌子,最后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复选。

经复选再度被选中的秀女有两种命运,一是赐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二是留于皇宫之中随侍皇帝左右,成为后妃的候选人。如果成为后妃的候选人,手续会更为复杂,初次“引阅”之后,屡屡“复看”,这次是皇帝亲自选中留牌子,最后还要经过“留宫住宿”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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