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根据最近在网上出现的一份判决公决书,里面显示着一名80后的女子在,我们在中国建设银行执行的1,000万元的存款竟然不翼而飞的,法院最终的判决是们向这位受害人赔偿450万存款,以及相应期限内的活期存款利息。
受害人是住在辽宁沈阳市的大区里面,而在2016年4月28号的时候,受害人答应了正在光大证券工作的朋友的请求,将自己的1,000万元存入广州建行利亚港之行。而在法院书里面显示着,当时受害人向当时犯罪嫌疑人向受害人表示要存款业绩请求,并且要求受害人将存款支行中,而他们双方也是约好了期限是为半年,并且许诺我们受害人高额的利息。
等到这笔钱已经存到了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账户上面,受害人就想着用这笔钱进行理财,但是却被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制止,我们的犯罪嫌疑人跟受害人讲,如果这笔钱办理了银行理财之后,它就不算是存款业绩了。受害人在跟警方讲,他在存钱的时候,这个账户仅用于存款而已,他没有办理银行的其他业务,所以受害人因为当时没有开通网上一些业务还有一些网上手机银行的业务,也没有开通信息来提醒他。
而这段时间仅仅是过了4个月,在2016年8月29日的时候,当我们的受害人准备再一次,去查询之后才发现这个存款已经转入了其他的银行里面。
随后我们的这名受害人也是将这个犯罪机构告上了法庭。而法庭最后的判决就是让这个执行给我们的受害人赔偿450万元,以及一些相应的活期存款利息。所以如果我们要存一些比较大额的钱的话,还是要去正规的银行进行存款,不要去听一些朋友的建议,然后进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