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学常识之姓名

如题所述

1.姓名字号的古代文化常识
在古代,人们的姓名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名是父母所取,用以表示对长辈的尊敬,而字则是个人在成年后所取,用以表示德行或本名的意义。号则是个人的自称,多为自己所起,也有他人所起。这些名称在古人称谓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体现了古代社会的礼仪制度。
2.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之古人的名与字的相关原则
古人的名与字有着密切的联系,名一般用作谦称、卑称,或上对下、长对少的称呼。平辈之间,只有在很熟悉的情况下才相互称名。下对上,卑对尊写信或呼唤时,可以称字,但绝对不能称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长辈的名,更是连提都不能提,否则就是“大不敬”或叫“大逆不道”,所以便产生了“避讳”制度。
3.名和字也有取其意义上相同或相近的
在古代,名和字往往出自一句话中,意思相顺,而且字为名的意思作补充解释或修饰。如:李白,字太白。太白指太白金星,这是对太意的延伸。杜牧,字牧之。牧之即放牧,延伸解释了牧的含义。杨达,字士达。士达,即士进的意思,进一步延伸了达的含义。
4.名和字还有取其意义上相反的
名和字的意思也可以是正相反的。如:朱熹,字元晦。熹是天亮,晦是黑夜。刘过,字改之。改了就不为过错。王绩,字无功。成绩和无功正好相反。
5.名和字也有取其意义上相延的
名和字也可以取其意义上相延的意思。如:曾点,字伟长。曾公亮,字明仲。陈洪进,字济川。这些名字都是取其意义上相延,使得名字更加富有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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