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南城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因位于豫章郡南部,故得名南城,成为江西最早建立的十八个古县之一。自古以来,南城在军事、交通和行政中心的变迁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东周及春秋战国时期,南城属于吴国。周元王三年(前473年),越王勾践灭吴后,南城归属越国。随后,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年),楚怀王时期,南城划归楚国。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后,南城成为秦的领土,二十六年(前221年)并入九江郡。汉高祖二年(前205年),南城归属汉朝,此后历经淮南国、豫章郡等地管辖。


东汉和帝永元八年(96年),南城西北境设置了临汝县。三国时期,南城属于吴国,随着临川郡的设立,南城又分出南丰、东兴、永城等县。西晋时期,南城归西晋所有,后县治迁至现北门外的榻埠街,并改名为新南城,仍属临川郡。东晋时期,南城改名为南城,继续隶属于临川郡。南北朝时期,南城先后归属宋、齐、梁、陈等朝代,直到隋朝时,临川郡改为抚州,南城随之归属抚州。


唐朝时期,南城从抚州划出东兴、永城另立两县,但后来又合并。宋朝时,南城再次经历行政区划调整,东兴、永城并入,南城成为建昌军治所。南宋时期,南城再次分置新城县和广昌县。元朝时,南城成为建昌路,明代改建昌路为肇昌府,后改称建昌府。清朝时期,南城仍为建昌府治所,直到民国时期,南城的行政地位多次变动,最终归属江西省的行政区域。




扩展资料

南城县位于江西省东部,抚州市中部,居盱江下游。南城县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素称“鱼米之乡”,全县主要产粮食,矿产资源有铁、硫铁、萤石、煤、瓷土、石灰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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