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没开暂扣证收东西合法吗

如题所述

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没有开具暂扣通知书而直接收走当事人的物品,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的行政处罚法,城管在没收财物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包括出示相关执法文书。
如果当事人的物品被城管收走,他们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可能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城管在执法时,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没收摊贩的物品。在实施扣押行为时,城管应当出具暂扣通知书,通知书上应包含要求当事人前去处理的日期和其他相关信息。
城管执法的目的在于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他们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来阻止违法活动的扩大。然而,这些措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遵循正确的程序。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出现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物品等行为,都将被视为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受到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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