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

如题所述

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做好驻济高校大学生参加济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自即日起开启我校(院)大学生医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济医保发【2022】13号),确定2023年度驻济高校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为240元。
      二、缴费对象:所有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本科生、研究生。
      三、缴费期限:为保证2023年1月1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于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
      三、缴费方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四、几点情况说明
      1.大学生居民医保和原籍的城镇居民医保为同一种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文件精神,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重复参保的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请各位同学及时将政策告知家长,避免重复参保。
      2.已经参加职工医保的同学无法投保大学生医保,无需交费。
      3.下列8类情况的济南籍学生,属于济南市政府资助范围,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资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咨询户口所在地办事处进行参保登记。资助范围人员包括: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即时帮扶人员、重度残疾、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他户籍地的低保、重度残疾学生可在户籍地免费参保,也可自行缴费参加济南市大学生医保。
      4.2022级本科生、研究生入学时已在智慧财务缴纳医保费的同学无需再次缴纳。
      5.大学生医保政策可登陆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或校医院网站大学生医保专栏查询。
      6.选择弃保的学生,需下载并填写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统一制定的《自愿放弃居民(大学生)医保声明书》(详见附件2),由各学院(单位)留存备案。
      其他未尽事宜,长清校区、彩石校区可拨打长清校区医保办公室电话18354156682咨询,联系人:卢老师;历城校区可拨打电话886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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