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都是关联方,双方进行交易,A支付预付款给B,但后续核销时无发票核销,请问会计准则或者监管制度上是否有要求,关联交易必须需要发票?具体哪条例?
核销是说把预付款冲销掉,做账借其他应付款-手续费-关联交易,贷预付账款-外部供应商,冲销的时候没有发票。所以想问这笔关联交易是否有风险,包括税务风险和公司损失风险
追答如果没有实质业务本来就不应该入预付款项这个科目,如果其他应付款有B关联方的相同性质余额可以冲销(还是本来有业务结果黄了,把这笔款项支付前期费用了)。你们这属于科目调整,也不影响利润,没有什么税务风险。但调整凭证后应附说明及相关依据。
ps:不过感觉你们这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交易是要有业务的。感觉属于关联方往来
有合同的,是属于关联方交易的,而且有提供实质业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