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队出了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我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直接赔钱自己修吗?对方保险买齐了100万

我是货车对方也是货车,现在保险公司说去服务站修理,但是维修站的人告诉我,配件是不是原件他们不保证,说配件是保险公司提供,现在我信不过了,我想保险公司直接赔钱给我,或者我自己修,或者车子不修了,赔钱给我,车子损伤很严重,现在保险公司,跟对方都拖这我要怎么办,

交通事故交警队出了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直接赔钱自己修。
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所得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贷款等资产,运用这些资产所得收入支付保单所确定的保险赔偿。保险公司通过上述业务,能够在投资中获得高额回报并以较低的保费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险服务,从而盈利。
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两类:
1、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我国的保险公司一般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 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保险公司是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公司。买保险就是买服务,扩大保险公司间差距的将是服务品质。一家好的保险公司,必须是处处为投保客户着想。比如理赔能做到公平、公正、迅速。代理人又具有良好的保险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售后服务到位,公司还能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如契约转换、海外急难救助,咨询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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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0
所以要求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做保险公司维修是需要相关维修发票的,然后上相关维修发票去保险公司直接报账就可以了。

保险公司代位追偿规定有很多,可以概括为由于犯罪行为导致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交通事故负责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2个回答  2019-12-20
正常你可以要求去4s店修车,大一点保险公司都会有住店,没有的话拉着肇事方车主让他先垫付修车费用然后保险公司再给他报销,这两个都比较稳妥,这个主要是三方协商解决的事,应该由保险公司出面协调两家拿出解决方案。保险公司不作为的话你可以投诉,或者找媒体求助,起诉走法律程序的话太耗时间
第3个回答  2019-12-20
不可以。
保险公司一般根据修理厂的定损进行赔付,而且一般将钱直接打给修理厂,除非你进行了垫付,事后修理厂通要开给保险公司相应的修理发票。
除非你与保险公司私了,但得到钱会打折扣,包括开票费用会被扣除。
第4个回答  2019-12-20
我觉得是不行的。修理只能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而且不能超出定损额度。结算方式以发票结算。一般是保险公司之间结算。也可以自己垫付在找保险公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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