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看看我这样的情况如何办理人事档案关系: 我03年从北京一所大学毕业后在河北燕郊冶金一局下的中基发展公司上班,这样人事关系及户口都落在了这里,07年从公司离职后在上海打工后这些都没动,保险也没叫。今年我回到山东老家工作,现在的公司也同意我把人事关系转回来并帮我交保险等,并且填了一份《干部调动呈报表》,并告诉我人事档案必须通过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办调动而且要电子录入。当我给原来单位打电话时他们说,我的档案在那里,随时可以拿走但是不会盖章或电子录入等,理由是你走了3年多才回来拿档案不合常规。 这样下来我就骑虎难下了,自己直接拿回来吧这里不接收,不拿回来更不行。(顺便说句牢骚话,现在人才流动这么大,国家关于档案、保险、户口等的政策法规也该调整下) 能能帮我出出主意,我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