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1-22
开封日报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委宣传部获悉,为进一步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和谐开封建设,我市决定开展第二届(2009)“感动开封十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 据悉,本次评选采取市直部门、各县区推荐和公示及群众投票方式进行。报送参评的候选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人民;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市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对国家、对社会、对开封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外地求学、务工、服役、经商的开封人,需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以自己的行动树立了开封的良好形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热情为他人提供帮助,为社会作出贡献;孝敬老人,扶弱济贫,见义勇为,邻里和谐,战胜困难,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具有感动人心的其他方面的典型和事迹。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市成立了第二届“感动开封十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评选活动11月30日以前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各县区委宣传部和市直各单位分别组织本县区、本系统的评选活动,按评选条件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每个县区或部门推荐名额不少于3名。12月1日至31日为公示投票阶段,由市组委会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初评,筛选出20名候选人,在新闻媒体刊载其事迹材料。同时,利用多种形式组织投票,按得票数量取前十名确定第二届“感动开封十大新闻人物”人选。 市委宣传部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不拔高、不溢美。要严格推荐申报程序,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遵守基层评议、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要把推荐的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广泛有效的宣传,把推荐评选的过程作为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