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有哪些?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的解除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有:
  第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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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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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4
江华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有哪些?(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以上介绍的就是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7-27
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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