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王宝强美国房产“只留给活人”,到底有多阴谋论

如题所述

  8月15日,自被网络曝光出王宝强离婚财产分割名单中有一套美国洛杉矶的房产以后,这套在洛杉矶帕沙迪纳(Pasadena)价值百万美元的独立屋就被网友扒了个底朝天。
  据世界日报报道,经南加州华人地产经纪核实,王宝强的这栋房产位于巴沙迪那山脚下东北区域,产权是王宝强和马蓉两人共同拥有。
  
  
  这套独立屋沿着山,购于2013年12月20日,他们转账120万美元现金,一次付清房款,从一位男性白人手中购得。
  前院没有围栏,门口停著一辆红色的老式福特车,车内还放著几个高尔夫球。
  按门铃没有人应门,但从玻璃窗往里面看,可以看到门口有一个鞋架子,上面摆放了一双七至八岁左右的男童穿的蓝色球鞋,屋里面竖着摆放了一张床垫。
  
  图为网络曝光的王宝强美国房产
  从洛杉矶县府纪录资料办公室(LA Ccounty Record Office)显示,王宝强马蓉夫妇在巴沙迪那的房产上特别注明了一条不同寻常的附加条款“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
  意思是房子虽然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但只给活着的人,如果其中一方发生意外,另一方会无条件成为这套房产唯一产权人。
  而基于此前的各种关于车祸猜测,不少人将这个条款也冠以“阴谋论”。
  
  意思是,若没有这一条款,而男方发生意外,男方在这套房子中本享有的一般产权通常会和老婆、孩子一同分享,而且如果男方父母也要来分房产,“这件事就会变得很乱、很麻烦”。
  但加上这一点后,孩子与男方的父母就完全不必动心思了,“没有任何争议空间,房子100%属于女方,就算男方另立遗嘱,写明要将房子给父母,遗嘱都无效”。
  不过,这真的是阴谋论吗?这同时也牵出了另一个话题。中国人海外买房究竟该挂谁的名字呢?
  
  信任度很高的夫妻一般才签“只留给活人”这个条款
  买房必然涉及产权问题。事实上,在美国“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条款,是联合共有(Joint Tenancy)这种产权形式的一个最大特征。
  联合共有,全称留存者取得权的联合共有财产。只要财产有一个以上所有者即可采用这种产权方式,它意味著联合共有人共同拥有这份完整财产的不可分割权益。
  当联合共有人一方死亡,健在的另一方会自动继承已故配偶的财产份额-健在者取得权的份额,从而避免遗产认证(至少在最后一个联合共有人死亡前)。
  遗嘱和信托不能控制联合共有人死亡时财产的去向,所以联合共有有时就被认为是一种便捷的遗产规划方案。因为我们仅讨论的是夫妻,所以当夫妻的一方死亡时不会征收财产税。
  这种财产基本原则会按公平市价原则适用于已故配偶所有的一半财产,并且会减少健在配偶出售财产的资本利得税。
  
  简言之,而这个条款的特别之处在于: 如果一方突然死了,处理房产手续将会变得非常简单,共同所有的房产会自动转为活着的人一人所有,不会有税的问题。
  这其实是我们所见到的夫妻拥有产权的最常见方式,当然可能并非最好的方式。因为确实存在一种可能性,就是联合共有其中一方的道德风险问题。
  据社长在美国的律师朋友介绍,一般夫妻在美国买房时经常会签订这一条款。不过一般来说是信任度很高的夫妻才会签订,信任度有问题的夫妻可以不勾选这一条款。
  房产为双方共有 马蓉一个人卖不了
  另据网友爆料,王宝强在美国洛杉矶的房产已经在美国相关网站挂牌出售。
  
  
  然而,由于该房产是王宝强和马蓉双方的共同财产。根据美国的法律,若房子共有人,各占50%的权利,则其中一个人不可将房子的一半卖掉,他只能转移其对这不动产的50%的权利给他人。
  所以按照法律的要求,马蓉是无权私自出售改房产的。不过如果要对美国的房产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也就是说,房产在哪个国家,就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我国法院无法对此做出处理。所以如果王宝强想要获得该房产价值的一半,需要到美国洛杉矶当地法院起诉分割财产。
  对于在中国提起诉讼的打官司的钱都需要问陈思成借钱的王宝强,想要争取这套美国房产一半所有权还要远赴美国打官司,社长表示很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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