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2-14
依据jack给的法律,你的合同是未成立的合同,不具法律效力。(这不同于合同无效。)你关心的是你能否拿到十天的工钱。你这是劳动法上的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协议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雇佣者解除合同不给补偿。当然,人活一张脸,建议你首先去与老板商量一下,协商解除。法律条文: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