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档案送入人才交流中心,对方要求我缴纳工作和读研期间共四年的人事代理费,说这样才能这四年也算工龄,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求合理吗?我现在在单位下设的公司工作,档案暂时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目前,单位正在给办理入编手续,因此才会想到工龄的问题。好像事业单位的工资和工龄是挂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