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T”股票是指公司连续2年的年报净利润为亏损,交易所对其作出特别处理。
2、“SST”股票是指公司连续2年的年报净利润为亏损,交易所对其作出特别处理+公司还没完成股改且财务或其他状况出现问题的。(目前沪深两市无SST股票)。
3、“*ST”股票是指公司连续3年的年报净利润为亏损,交易所对其发出退市警示。
扩展资料:
1、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十三章对风险警示进行了相关规定,其中所称风险警示分为提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风险警示(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有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在其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有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在其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另外,有退市风险警示和有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因上述原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本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亏损不同:
*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
2、预警不同:
*ST退市预警;ST特别处理预警;S*ST退市预警+还没有完成股改;SST特别处理+还没有完成股改。
扩展资料:
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并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
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
(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 ,低于注册资本。
(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ST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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