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同一污染物不同时期监测结果为什么不一样

如题所述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主要通过对地下水水位、水质的动态监测,了解和查明地下水水流与地下水化学组分的空间分布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提供基础资料。

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布设的具体要求:

①一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 7个点/层。评价区面积大于100km2时,每增加15km水质监测点应至少增加1个点/层。

一般要求建设项目场地上游和两侧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各不得少于1个点/层,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3个点/层。

②二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 5个点/层。评价区面积大于100km时,每增加20km水质监测点应至少增加1个点/层。

一般要求建设项目场地上游和两侧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各不得少于1个点/层,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2个点/层。

③三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 3个点/层。

一般要求建设项目场地上游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1 个点/层,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2个点/层。

注意问题在布设监测点时,要特别注意调查以下内容:

(1)水位埋深 水位埋深是指地面到地下水面的距离。因为各含水层补给来源和开采情况不同,水位埋深可以有明显的差别,根据各测点地下水位埋深数据,可以判定所取水样代表哪个含水层的水质。

(2)采样井基本情况 通过收集资料和调查访问了解井深、含水层埋深、含水层岩性等,判断含水层位置。如果是多层混合取水则不宜选用。同时调查了解井的使用情况,确定是农灌用水井还是生活用水井,是否长期使用等,如果井长期不用或淤塞则不宜选用。

(3)采样点周围的环境状况 调查记录在采样点周围是否有猪圈、臭水坑、牛羊等牲畜圈,是否位于菜园内等。这些地方三氮含量一般较高,不能代表区域地下水质量,最好选用农田中经常使用的灌溉井。

上述内容应详细填写在监测点(机、民井)调查卡片中。

监测点取样深度的确定

(1)评价级别为一级的Ⅰ类和Ⅲ类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监测井(孔)点应进行定深水质取样,具体要求:

①地下水监测井中水深小于20m时,取二个水质样品,取样点深度应分别在井水位以下1.0m之内和井水位以下井水深度约3/4处。

②地下水监测井中水深大于20m时,取三个水质样品,取样点深度应分别在井水位以下1.0m之内、井水位以下井水深度约1/2处和井水位以下井水深度约3/4处。

(2)评价级别为二级、三级的Ⅰ类和Ⅲ类建设项目和所有评价级别的Ⅱ类建设项目,只取一个水质样品,取样点深度应在井水位以下1.0m之内。

监测内容

(1)水质 自然界中影响地下水质量的有害物质很多,不同地区工业布局不同,污染源类型差异大,污染物种类也各不相同,因此,地下水质量因子的选择要根据研究区的具体情况而定,选择对生物、环境、人体和社会经济危害大的参数作为主要评价对象。

通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其地下水水质监测主要考虑能够反映地下水正常的水质状况及建设项目的特征污染物两方面就可以了。监测因子一般选取PH、Cl-、SO4=、NO3-、NO2-、NH3+、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等。特征污染物则与具体工程项目有关,常有F-、As、石油类、挥发酚、Cr+6、Hg、Pb、Cd等。卫生指标选用大肠杆菌数和细菌总数两项指标。监测因子的选择关键是能选准工程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进行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时,为了能全面评价地下水水质,应选择以下监测项目中的二十项以上:

Cl-、SO4=、NO3-、NO2-、NH3+、F-、PH、总硬度、矿化度、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氰化物、As、Cr+6、Hg、Pb、Cd、Fe、Mn、Ag、Mo、Se、大肠菌群等。必要时还应监测反应评价区水质主要量问题的其他项目,如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有机氯、有机磷、苯类、溶解氧、耗氧量及其他的工业排放有机物质。

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项目的选择,应根据建设项目行业污水特点、评价等级、存在或可能引发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而确定。即评价等级较高,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可适当多取,反之可适当减少。

(2)水位 水位是确定地下水流向的重要因素,应通过水准仪进行测定。当不具备条件时,要测量其水位埋深。

(3)水温 水温是确定含水层埋深、循环深度及补、径、排条件的重要指标。当水温出现异常时,应分析原因,判断取样工作的正确性,水温应现场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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