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坐我车 发生碰撞 朋友受伤,我需要赔偿吗?

坐车朋友没系安全带

朋友坐车,发生碰撞,受伤后是需要赔偿的。
因为乘员是没有责任的,所以必须进行赔偿,不过可以跟朋友协商进行处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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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0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当事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并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事故当事人各自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同车人如果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侵权责任法》第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2个回答  2019-12-20
你必须要承担责任!就好像朋友在你家里玩,而你家的吊灯没装稳把他砸伤了。虽然不是你扔的吊灯。可是毕竟是在你家。
不过呢,如果车子买了某些保险,比如第三方责任险,或者全保,那就更好了
保险公司会付赔的。
第3个回答  2019-12-20
这是肯定的,因为驾驶员是你,乘员是没有责任的,所以必须由你进行赔偿,不过可以跟朋友协商进行处理。
第4个回答  2019-12-20
首先出现交通事故,要按照责任认定书来进行处理,但你也是连带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