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职责范围及义务

物业职责范围及义务

物业职责范围及义务主要有: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6、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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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27
(1)维修、养护、清洁、绿化、管理共有部分,亲自提供物业服务。(2)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3)报告义务,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4)后合同义务,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前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5)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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