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要开保险单据 有什么类别?

如题所述

.保险单据的分类
(1)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俗称大保单,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合同,除载明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名称、被保险货物(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或重量、唛头、运输工具、保险的起讫地点、承保险别、保险金额、出单日期等项目外,还在保险单的背面列有保险人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各自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它是最完整的保险单据。保险单可由被保险人背书,随物权的转移而转让,它是一份独立的保险单据。
(2)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俗称小保单,它有保险单正面的基本内容,但它没有了保险单反面的保险条款,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合同。
(3)联合保险凭证(COMBINED INSURANCE CERTIFICATE):俗称承保证明(RISK NOTE),它是我国保险公司特别使用的一种更为简化的保险单据,由保险公司在出口公司提交的发票上加上保险编号、承保险别、保险金额、装载船只、开船日期等,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即可,这种单据不能转让。
(4)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OPEN CONER):它是一种长期性的货物保险合同。预约保险单上载明保险货物的范围、险别、保险费率、每批运输货物的最高保险金额以及保险费的结付、赔款处理等项目,凡属于此保险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一经起运,即自动按保险单所例条件承保。但被保险人在获悉每批保险货物起运时,应立即将货物装船详细情况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保险金额、运输工具种类和名称、航程起讫地点、开船日期等情况通知保险公司和进口商,这种保险单据目前在我国一般适用于以FOB或CIF价格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以及出口展览品和小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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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10
出口货物保险,水渍险,平安险和一切险,特殊险可以附加。可咨询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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