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要什么才料

如题所述

办理失业金需:
失业人员档案(合同要连续并有劳动局鉴证)、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失业金领取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第一页和本人页)、
失业证、
一寸照片2张、
失业金缴费证明(即个人失业手册、企业失业手册)、
档案传递单。

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40%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从2012年7月起,我县现行失业保险标准为每月494元。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王松林(511383809) 8:55:05
失业后个人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需带以下材料:
1、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决定;  2、户口本;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4、一寸照片2张;  5、医疗保险证。
办理失业由单位送达的档案材料:①合同书(固定工、合同制工人需带档案材料:如审批表、调资表等);②解除决定2份;③失业职工登记表2份盖章;④工资表(头、尾2个月复印盖章)
办理失业个人需要的材料:①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就业失业登记证》(带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照片2张二寸办理),或旧版《就业登记证》(带1张二寸照片换新证);④《医保证》(个人缴纳医保无《医保证》的,带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照片1张一寸、养老保险手册办理)。
办理时间:每月1-24日上午(节假日除外)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如何办理和领取:
失业人员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且将结果以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且将有关情况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  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按月发放。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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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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