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强制性搜查。搜查时,必须有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并持有县级以上侦查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搜查证。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但是,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根据你所述的情况,公安人员的搜查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可以向本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