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加班,加到七八点正常.忙的时候九十点,甚至通宵,一个月只休一两天班都有.但是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只是如果做得好,会涨工资.
因为跟着领导时间长,属于跟他们一起创业的,所以经常性迟到(十分钟以内)以前都没有扣钱,但是老板经常提这个事儿,动不动就说,你迟到公司也没扣你钱.
但是上月出了条新规定,晚上十点之前不算加班,不能以十点前加班为理由迟到,于是一统计我上月迟到了二十几次,而且也都是在十分钟以内,领导态度表明了已经,必须扣钱,就是说我至少要扣掉五百块钱.
虽然迟到确实是自己不对,但是我想不通的是,员工已经算得上是在卖命工作了,公司不能体谅一些么,况且确实因为工作很累,长期生活不规律。虽然之前早有心理准备,但统计出来的二十几次迟到记录也让自己难以接受.领导那意思你该为迟到这么多次内疚,可是我酝酿了半天还是内疚不起来,还越想越气。
现在正在消极怠工,请朋友们指点,以后应该怎么做。目前自己这种想法和做法是不是很不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