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一点口角,那个人一直追着我,挑衅着要和我打架,并骂骂咧咧。我忍了很久,回身刚和他吵了两句,他就一把扯住我领子,紧接着我就打了他。打完之后我和朋友去吃饭,谁知道这时他拿了一根棍子从我背后用力打了我一棍子,我也没还手,他打完一棍子也就走了。之后他去医院检查的结果是我把他鼻梁骨打断,眼睛打青,算是轻伤吧,但是他打我那一棍子我没有受什么伤,全程都有人可以作证。我这样算不算是正当防卫?他一系列的行为该怎么判定?希望能得到较为详细的解释
第一,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在公开场合公然辱骂和殴打他人,但相对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
第二,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一般相关机关会根据前后状况、你受到的伤害来判断),请注意,他当时虽然有挑衅行为,但从事后结果上看,当时他的挑衅行为没有对你造成什么伤害,而你造成对方轻伤,因此属于防卫过当
第三,你打伤他的行为属于应对对方滋事措施,但手脚重了点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之多会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拘留滋事者7-14天,但你造成他人轻伤,应予以道歉和赔偿
追问多谢,那么他后面用棍子追到饭馆打我这种行为属于哪种?
追答和之前的行为时间间隔多少?一般会视为此前寻衅滋事的延续。你没有回击,这非常好,这样的话,基本上你没事
但还是要赔偿对方的医药费和验伤费用
好的,多谢
追答公安未立案的话,估计至多就是调节一下,甚至可能不会走拘留的路子。至多是派出所调解一下,让你们相互道歉、赔付医疗费
涉嫌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能认为是互相斗殴,事情发生在哪里
追问前面打架是发生在单位门口
追答公安介入没有,立案没有
追问没有
追答那就私下解决
追问好的,多谢
那么他的行为又怎么判定
追答只能算是挑衅
我去,这货找事,我也没先动手
追答你先去报个案,先把事说清楚,这样他讹不了你。现在赔钱是小事,轻伤可以判刑的!
追问好吧,多谢
追答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