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在家休养期间,生活费,营养费由谁来承担,标准是多少,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题所述

在工伤待遇中是无营养费这一条的。住院期间生活费是根据地方规定,一般在18-25元天之间。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8-13
工伤在家休养期间,生活费,营养费应该由公司承担,
工伤期间,公司应该正常发放工资,补贴必要的营养费,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第2个回答  2021-08-13
如果工伤在家休养期间,生活费营养费都是由工伤保险部门报的,标准是按照工伤的规定的统一标准。
第3个回答  2021-08-13
工伤在家休养期间要看公司是否给你申报工伤,如果申报工伤的话,工伤期间的工资营养费是由工伤保险来出的,根据当地社保局的标准为主。
第4个回答  2021-08-13
工伤在家休养期间,安慰会按照当地的人均生活标准。给予你一定的补偿发放,法律的依据就是根据当地的生活基本标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