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住宿费可以抵扣吗.

如题所述

这样的住宿费可以抵扣
情况一公司员工出差,收到小规模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3%进行抵扣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3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元
贷:库存现金
309元
情况二公司员工出差,收到一般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6%进行抵扣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3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元
贷:库存现金
318元
这样的住宿费不得抵扣
情况一公司接待客户,收到一般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是认证相符也不得抵扣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3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元
贷:库存现金
318元
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8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8元
情况二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收到一般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是认证相符也不得抵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3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元
贷:库存现金
318元
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8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8元
总结
(1)同样取得一张费用单据,用途不同,会计处理就不同,税务处理也不一样,产生的涉税风险也不同;
(2)提醒会计人员,单凭一张发票就可以入账的时代逐渐会过去了,必须取得足够的证据链,来佐证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如住宿费的发生是否和企业经营相关等,差旅费支出是否具有合理性,因此必须附有以下一些证明材料如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只有这些资料齐全,才能证明其业务真实,并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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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5
可以抵扣的。
营改增之后,员工报销差旅费,按照规定住宿费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抵扣进项税额,但车费、餐饮是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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