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职业病鉴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现实困惑

牛某是一家石英厂的工人,他从2007年始就在这家工厂工作,2012年2月开始,牛某经常头疼、胸闷、咳痰,逐渐地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4月,他回乡下治病。9月份,该石英厂有一名工人被诊断出患有尘肺病,他与牛某联系告诉牛某可能也是得了尘肺病。牛某去职业病诊断医院初步检查,医生说病人存在尘肺病可能。但按照职业病诊断申请条件,牛某需要提供证明他在石英厂工作的工作关系证件,牛某却不能提供。因为牛某到该石英厂工作时并没有跟石英厂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上班时厂方也没要求戴胸卡,每月工资也是现金支付,没有留下任何他曾在该厂工作的证据。

律师答疑

案例中,牛某长期在石英厂工作,出现了头疼、胸闷等症状,很可能是得了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如果对诊断结论不满意,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时需要准备以下各项材料:

1.职业病诊断申请书;2.职业史、既往史;现在和过去从事何种工作、接触何种职业有害因素,从事有害工作的时间(年、月)、每天接触的时间和量、生产场所防护设施等;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4.近期职业健康检查检验结果(含复印件);5.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含复印件);6.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生产环境劳动卫生条件、使用的原材料、助剂和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劳动操作过程、操作方法、生产环境存在的有害因素监测结果等;7.用人单位证明当事人为该单位职工以及所从事工种、接触毒物时间等基本情况的材料;8.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与诊断对象不为同一人,应提交两者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历年职业性健康监护档案和近期职业健康体检资料等。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可以经必要的医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再做出诊断。

9.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法条链接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职业病鉴定申请书;(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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