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子的买家。通过中介介绍,看上了一个房子。我和中介,
卖家签订了房子的中介购买合同,并且已经把交中介费给了中介。
现在由于某些原因,我不想买这个房子了,卖家也不想卖这个房子了。
我和卖家经过协商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说明了两点:
一是经过双方同意,我不再购买这个房子,二是卖家退回给我之前交的
购房订金。
现在的问题是,中介不原因退回我之前所缴纳的中介费。这个房子事实上并没有购买成功,并且经过卖家和买家的协商,同意不再就这个房子进行交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中介应该把中介费用退回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