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运至客户处发生运输费用3万元为什么计入存货成本?

如题所述

上面的答案,都是不对的。

《1号准则-存货》中,采购成本,是包括运输费的,但此时的运输费,是指采购的运输费。
形成商品以后,送到客户处发生的运输费,并不是采购成本。
准则中,写明了,存货的成本大致包括3类: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或状态的其他支出)
因此,送货上门的运输费,就属于第三类“其他,使得存货达到目前场所或状态的支出”

为什么属于这一类,就要结合新的收入准则去理解了
如果合同中,随同商品销售,负有送货上门的服务,那么它们就会合并构成一项履约义务,因此,要确认履约成本。
因此,把商品送到客户那里,才算是“使得存货到达目前场所或状态”,因此,进『 存货成本 』

那如果没有送货上门的义务呢?
那还是进『 销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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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5-16
产品运至客户处发生运输费用计入存货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六条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第2个回答  2023-05-1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六条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果是采购方,那么肯定要计入成本,如果销售方承担的话,计入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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