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自己去吗

如题所述

劳动仲裁并不是非要本人去,如果本人不便处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写清楚委托劳动仲裁的事项。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有效手段,在协商、调解等手段失效后,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要求其介入处理。

劳动仲裁不需要本人去,一般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可以委托人的包括律师、亲属或者朋友等。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当事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由委托人盖章或者是签名。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并不是必须本人去,劳动仲裁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如律师、亲属或者朋友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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